版权方针

最后更新日期:2025年6月1日

 

  “首相官邸官网”(以下简称“本官网”)及首相官邸的社交媒体账号(以下简称“本账号”,包括首相官邸社交媒体一览中所记载的账号)所刊登和发布的信息(以下简称“内容”)的著作权如无特殊注明,均归属于内阁官房。此外,除另有权利声明外,适用《公共数据使用规则(第1.0版)》(PDL1.0)(数字厅官网)。
  PDL1.0中,来自本官网特有的出处标注示例,以及不受本规则限制的内容等因网站不同而内容有差异的信息,请参阅《关于引用内容的PDL1.0重要信息》。

 

关于引用本官网及本账号内容的PDL1.0重要事项

1.1.出处的标注
  1. 引用本内容时请标注出处。出处的标注方法请参考以下示例,在相应部分填入实际的原网页、URL等。
    如果可以使用URL链接,则括弧()内的URL也可将链接粘贴在相关文字中。

    (出处标注示例)

    出处:首相官邸官网(该网页的URL)等

    出处:“○○○○”(首相官邸官网)(该网页的URL)等

  2. 对本内容经编辑、加工等处理后使用时,除上述标注出处外,还请注明已经过编辑、加工的事实以及编辑、加工的主体。此外,禁止编辑、加工后的信息以看似政府或相关省厅等中央部门等(若内容的提供方为地方政府等公共机关,则指该机构)公开信息的形式进行公开和使用。

    (对本内容进行编辑、加工等处理后使用的标注示例)

    对“○○○○”(首相官邸官网)(该网页的URL)加工后编制而成

    ○○株式会社根据“○○○○”(首相官邸官网)(该网页的URL)编制而成 等

    对“○○○○”(首相官邸X)(该网页的URL)加工后编制而成

    ○○株式会社根据“○○○○”(首相官邸YouTube)(该网页的URL)编制而成 等

1.4.不适用本规则的内容

以下内容不适用于本规则。

  1. 代表某一组织和特定事业的象征性标志、标识、形象设计
  2. 能具体且合理地说明其依据,并明确出示所适用的其他使用规则的内容

(中文为暂译仅供参考,原文为日文)